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GB50325-2020已发布,将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,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GB50325-2010或因疫情延后作废。 新版标准与旧版相比,都有哪些新变化和不同呢? 由旧版的“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”改为新版“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”。 名称的变化,更多地表明,由原来的针对建筑工程室内污染控制的操作性规范,变化为要求性、规定性的标准。 变化 2控制室内环境的污染物 新版标准控制的污染物,由旧版的5种增加到7种。 旧版:氡、甲醛、氨、苯、TVOC; 新版:氡、甲醛、氨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TVOC。 变化 3 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民用建筑分类 新版 Ⅰ类,增加“居住功能公寓”“学生宿舍”划入;同时将旧版笼统的“医院”“老年建筑”更加细化明确为“医院病房”和“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”。 新版基于上述的细化明确,那么除了“医院病房”外医院的其他建筑,如门诊大厅、检验、治疗等医院建筑,则可划至Ⅱ类。 同样,除了“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”外的老年建筑及设施,如娱乐文化室、运动活动场所、饭堂、诊疗室等老年建筑,则也可划至Ⅱ类。 变化 4控制室标准值的变化 二类建筑甲醛由0.1变为0.08,氡由400变为1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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